幼儿园督导检查汇报精选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教督委办〔〕9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由柳州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导评估组于年12月26日至29日,对柳州市城中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情况开展了督导评估。
督导评估前,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严格审核了城中区的申报材料,在自治区教育厅上向社会发布公告,并通过全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社会认可度调查平台对城中区开展了社会认可度调查。督导评估期间,自治区督导评估组听取了城中区人民政府的自评情况汇报,现场查阅了相关材料,随机抽查各类幼儿园15所,核对了有关数据,与部分老师、园长进行了访谈,随机采访了部分幼儿家长。
自治区督导评估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的规定,通过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的方式,对城中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社会认可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督导评估。督导评估意见如下:
一、指标达标情况与评估结论
城中区现有幼儿园30所,在园幼儿总数9507人,其中公办幼儿园10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5所,普通民办园5所。
(一)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达标情况。
《实施办法》规定,各县(市、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应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应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应达到50%。
核查结果:城中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5.08%,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88.45%,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为51.24%,普及普惠水平指标均达到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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