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教育工委:
镇中心学校党委根据中共坡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年初与教育工委签订的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有关要求,认真对照2024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对照10项考核项目,31项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自评,扣除2分,加3分,自评得分101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
三、自评情况
(一)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总分20分,自评分20分)
1.各学校(园)要全面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总结。按要求落实党风廉政派单任务。每半年向县镇中心学校党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工作情况。各学校每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次;年初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每半年和年终均向教育工委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年初与各所属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12份;根据教育工委每季度配单,按党风廉政季度派单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派单任务,并将配单情况报教育工委。
2.各学校(园)应经常性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及警示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案例警示作用。结合有关典型案例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构建以案促改工作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清廉学校”创建工作。
2024年,辖区范围内已经开展以案促改工作5次的;年内开展4次以上警示教育活动,节假日前纪律提醒5次;年内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进校园活动;年内向教育工委办公室报送10篇党风廉政简报。镇盘龙小学、豆豉店小学积极申报州级“清廉学校”,截止目前,县级暂未实地开展考核验收,不作为扣分项。
(二)强化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总分10分,自评分10分)
3.严格执行《中共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时发现问题的风险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认真执行党组织书记、校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对教职工“学校以外”监督。推进党务、校务和其它重要事务公开制度。
各所属党支部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险措施效果较好,党内监督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上次审计发现问题在规定整改时限内已经进行整改;没有出现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违反纪律等被上级指出或通报、约谈等问责;各支部按规定对党务、校务和其它重要事务进行公开、公示。
(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总分10分,自评分10分)
4.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策制度,不断提高学校党支部领导班子管理学校能力和水平。
镇中心学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策制度,不断提高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管理学校能力和水平。学校工作规则健全;党组织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健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民主、讨论充分,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3344行动),制定3个清单、建立3项制度、打好4个基础抓好、4项工程,学校决策民主、充分讨论,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没有出现重大失误的造成问题事项。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个严禁”(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5.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个严禁”工作,持续整治“四风”问题,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坚守重要节点,杜绝违规收送红包、礼品礼金、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接受宴请等顶风违纪问题。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经常性工作,抓常抓长,抓出成效。
学校每半年书面向县教育工委办公室分别书面报告1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个严禁”工作情况;没有出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私设“小金库”现象;没有出现公务接待、因公出差违规报销公用经费;按要求严格审批报告单位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2024年内,没有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个严禁”工作情况。
(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总分5分,自评分5分)
6.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安排部署。
镇中心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工作,不任意滩派与教学无关的社会事务,并将整治情况每半年按时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委教育工委。
(六)维护群众利益(总分10分,自评得分8分)
7.各学校建立完善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机制,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提高自身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
妥善处置职责范围内的群众诉求,及时处理出现因信访举报没有造成越级信访、屡访缠访、集体上访的。2024年镇出现信访2件,此项自评扣除2分。
(七)落实廉政党课和党内谈话制度(总分5分,自评得分5分)
8.学校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年内讲授专题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要敢于监督,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对干部队伍特别是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年内与学校班子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
2024年,雷必艳同志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年内讲授专题廉政党课3次。敢于监督,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对干部队伍特别是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年内与辖区内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或学校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4次。
(八)教育政风行风整治(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9.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教育工委、教体局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纪律作风,大力开展学校教风学风专项治理,重点纠正教育乱收费、违规招生、违反师德师风、工作履职不到位、敷衍应付、失职渎职等问题。
2024年,全镇没有出现教育乱收费、违规招生、工作履职不到位、敷衍应付、失职渎职等问题。年内对辖区内学校开展纪律作风检查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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