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
机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动全区教育高质量跨越发展实施意见》,现就全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建立体现教育行业特点、符合教育人才成长规律的人才、引育、培养和使用机制,进一步提升XX区教师队伍整体教育教学能力与管理水平,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任务、程序及措施
(一)人才引进
1.引进对象:根据教育行业特点,重点支持引进、培育三类教育人才。第一类为领军人才,第二类为高层次人才,第三类为优秀人才。
教育领军人才主要是指: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
能力在国内一流、省内领先、工作业绩显著,并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教育专家。包括以下对象:
(1)省级以上教学名师、名校长;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核心成员;
(3)省级杰出人民教师、特级教师;
(4)正高级教师;
(5)与上述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教育高层次人才主要是指: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水平省内一流、市内领先、工作业绩突出、并能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教育人才,包括以下对象: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地级市教学名师、名校长;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省级学科带头人;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国家级教学成果三等奖核心成员;
(4)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人才
(5)与上述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教育优秀人才主要是指: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水平较高、工作业绩优良,并能发挥示范作用的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包括以下对象: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县(区)教学名师、名校长;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地市级学科带头人;
(3)具有硕士学位的专业人才;
(4)部属师范类院校本科优秀毕业生;
(5)与上述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或不完全具备上述条件,但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经区委人才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审查,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基本条件
(1)引进的中小学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除招募的退休教师外,引进的教育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教育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教育优秀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8周岁;
(3)热爱教育事业,教学管理经验丰富,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在所在区域有较高的知名度;
(4)身体健康,能胜任和从事一线教学和管理。3.引进方式
(1)考核引进:教育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采用公开招聘面试、考核等方式直接聘用,不受时间限制,可以随时报名。
(2)招考引进:教育优秀人才,采用公开招聘的方式聘用。
具体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考核引进、招考引进人员纳入区教育系统学校编制,按规定实行人员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书,确定工作任务和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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