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精神,高水平建设儿童友好 城市,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 坚持儿童优先发展,从儿童视角出发,以儿童需求为导向,以儿 童更好成长为目标,通过进一步普及儿童友好理念与知识,加强 儿童友好的政策保障,提升儿童宜居健康生态环境水平,拓展儿 童友好城市发展空间,推动完善儿童公共服务保障,探索建立儿 童参与的有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普惠共享。坚持普惠导向,扩大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 供给,让广大适龄儿童享有公平、便利、安全的服务。将儿童教 育、医疗卫生、保障事项优先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提高基本 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智慧化水平。
2.坚持突出特色。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建设儿童友好城 市目标,探索建设具有特色的儿童友好城市。鼓励有条件的区先
行先试,探索建设模式经验,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坚持保障利益。尊重儿童主体地位,创造有利于儿童全面 参与的社会环境,让城市公共空间建设更加贴近儿童需求,扩大 面向儿童的普惠公共服务供给,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4.坚持共同发力。健全完善多领域、多部门工作协作机制, 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儿 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合力。强化交流互鉴,全方位推动儿童友好发 展理念深入人心。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高品质幼儿园数量基础实现翻番,实现婴幼儿 照护服务设施社区全覆盖,儿童享有更加公平、便利、安全的公 共服务;普惠儿童福利体系更加完善,孤儿和事实抚养儿童、困 境儿童、儿童权利得到保障;建成一批儿童友好单位、示范单位, 落地一批儿童友好重大项目,优化儿童友好的成长空间,实现儿 童友好社区建设全覆盖;儿童友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筑牢 儿童安全发展屏障;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向儿童免费开放,丰富儿 童友好的文化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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