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
为全面落实《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精神,高水平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儿童优先发展,以儿童需求为导向,以儿童更好成长为目标,重点从“强制度、提服务、保权益、拓空间、优环境、促参与方面提升儿童福祉,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通过试点探索、以点带面、逐步深化,让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共同理念、行动、责任和事业,全面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及身心健康,全力打造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儿童友好示范城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普惠共享。坚持普惠导向,扩大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让广大适龄儿童享有公平、便利、安全的服务。将儿童教育、医疗卫生、保障事项优先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智慧化水平。
2.坚持突出特色。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目标,探索建设具有特色的儿童友好城市。鼓励有条件的区先行先试,探索建设模式经验,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坚持保障利益。尊重儿童主体地位,创造有利于儿童全面参与的社会环境,让城市公共空间建设更加贴近儿童需求,扩大面向儿童的普惠公共服务供给,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4.坚持共同发力。健全完善多领域、多部门工作协作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合力。强化交流互鉴,全方位推动儿童友好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三)主要目标
积极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和社区试点建设,培育打造一批儿童友好城市标杆和典范。到2025年,儿童友好理念成为全社会共识,基本构建面向儿童的“政策友好、服务友好、权利友好、空间友好、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领域,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和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和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6个,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每千名儿童拥有医疗床位4个,打造一批示范性儿童友好街区、社区、学校、医院、公园。到2035年,儿童友好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儿童友好理念成为全域共识和自觉,广大儿童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
二、建设任务
(一)完善儿童政策体系行动。
1.加强规划顶层设计。将儿童优先理念贯彻经济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儿童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制定城市经济发展规划时优先考虑儿童需求。将儿童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各级规划,将儿童友好纳入教育、卫生、文化、体育、食品、药品、等各领域专项规划。健全推进儿童优先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在城市发展重大规划、政策和项目决策中引入儿童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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